惩罚性赔偿专题 | 关于最高法《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的要点解读
《解释》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在司法适用中面临的困境,但仍存在些许不足。作者 | 卢莉莉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编辑 | 笺柒
一、前言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亮点与不足
三、结语
注释:
[1]张必望.论民法中的善意[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 2007:20—23;霍海红.民法上的善意与恶意新诠.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N].2004,22(3):18—20.
[2]参见德尔未来科技与创伟木业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山西省高院(2018)晋终555号;智美星门诊部、宋琴芬与被上诉人华韩控股公司南医大友谊公司、华韩奇致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苏省高院(2018)苏民终476号;平衡身体公司(BALANCED BODY INC.)与永康一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53351号等.
[3]参见刘俊等与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民终1991号;3A公司、思瑞安公司、阿鲁新歌公司、赵宾因与沈阳远大铝业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7)沪73民终274号;美盛农资公司与常州大地肥业科技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江苏省高院(2017)苏民终220号。
[4]参见浙江菲利普车业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辰峰电动车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浙江省高院(2017)浙民终197号;广东罗浮宫国际家具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与杜清杰、杜萌雅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贵州省高院(2017)黔民终491号;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中山独领风骚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麦大亮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1316号。
[5]参见兰西佳联迪尔油脂化工有限公司、约翰迪尔(丹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与约翰迪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迪尔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北京市高院(2017)京民终413号;佛山启正公司与中山日特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广东省中山市中院(2018)粤20民终6412号;黄埠一铭鞋厂与克里斯提·鲁布托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广东省惠州市中院(2018)粤13民再17号。
[6]参见九牧王公司与被上诉人九牧集团公司、九牧厨卫公司,原审被告林炳东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福建省高院(2018)闽民终965号。
[7]参见袁博.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的现状和出路[N].中国工商报.2016(7):1—2;袁秀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J].知识产权.2015(7):21—28;张红.恶意侵犯商标权之惩罚性赔偿[J].法商研究.2019(4):159-164;钱玉文、李安琪.论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以《商标法》第63条为中心[J].知识产权.2016(9):60-65
[8]周晖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司法适用[J].知识产权.2007(1):3—10.
[9]参见圣大公司与芜湖协和医院、为百度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芜湖市中院(2019)皖02民终496号;艾维泰克销售有限公司与北京北新钢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深蓝物流有限公司、珠海鸿祥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靖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大连义锐进出口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帝斯凯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民终2132号;廊坊雷沃车业有限公司与河北欧力重工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民终10号。
[10]参见九牧王公司与被上诉人九牧集团公司、九牧厨卫公司,原审被告林炳东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福建省高院(2018)闽民终965号;奇瑞公司、奇瑞销售公司与吉尼斯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广东省高院(2017)粤民终2347号;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与杭州楠博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7)沪73民终245号。
[11]参见3A公司、思瑞安公司与阿鲁新歌、江河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上海知识产权法(2017)沪73民终274号;长江砂轮厂与天宇五金磨具公司、精申箭公司、朱志泽、白兰萍、大明砂布磨具批发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95号
[12]参见大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海市高院(2017)沪民终342号;德尔未来科技与创伟木业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山西省高院(2018)晋终555号
[13]参见安德阿镆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福建省高院(2016)闽民初78号;漯河市源汇区老婆烧鸡店与漯河市老婆烧鸡餐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1知民初7号。
[14]参见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米琪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民初字第1677号;阿卡瑟姆公司与开德阜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7)沪73民终154号。
[15]参见朱丹. 侵犯商标专用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司法适用[N].人民法院报.2014(8):1-3;袁杏桃.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基础与制度建构[J].甘肃社会法学.2014(5):1 96—199;冯晓青、罗娇.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研究——人文精神、制度理性和规范设计.中国政法大学学报[N].2015(6):24—46。
[16]参见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沪召开,http://www.shzgh.org/zscq/mtjj/n2512/u1ai24420.html,于2021年3月7日访问。
[17]参见张先昌、张怡歌.论过错与商标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为背景[J].知识产权.201(1):45-50
[18]参见詹映、张弘.我国知识产权侵权司法判例实证研究——以维权成本和侵权代价为中心[J].科研管理.2015,36(7):145—153
[19]参见朱广新.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演进与适用[J].中国社会科学. 2014(3):104—120;汤茂仁.惩罚性赔偿的适用[A].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发言材料[C].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2019:180
[20]参见易建雄,邓宏光.应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J].法律适用,2009(4):23-27。
[21]参见冯晓青、罗娇.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研究——人文精神、制度理性和规范设计.中国政法大学学报[N].2015(6):24—46